我公司收取訂金后,原則性不予退還給游客。
當次的訂金可以作為您下次進藏的預付款。
參考西藏自治區旅游局公布《組團合同》的第十六條、十七條的違約責任:
已經產生的費用,將按照合同的違約進行合理的核算,未產生的費用我們將在游客離團前退換給游客。